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广宁第一中学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为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
一、项目名称: 广宁县广宁第一中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WL14013089
三、项目类别: 货物类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采购 内容 : 空调 设备1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如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及投标人共同加盖公章,原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2.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8月11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地点: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详细地址: 肇庆市 端州区柳园南路10号城东广场二楼8室) 。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为方便报名,请先填写好《项目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报名。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
八、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于2014年8月11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此为保证金到帐时间)。
十 、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 4 年 8 月 13日14:30起至15 : 0 0 止 (北京时间)
2.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13日15:00时正 (北京时间)
3 . 投标 文件递交 及开标地点/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信安 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
4.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haoqinggpo.gov.cn);③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www.zqas.gov.cn)。
十一、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广宁县广宁第一中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8672377
2.监督机构: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8633767
3.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0758-2322908 传真: 0758-2322909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