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大连市中山区为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为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 项目编号:FHZB-20130813-104
三、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 招标内容:空调工程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注:1、本次采购的空调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空调)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五)外地投标人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七、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199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将于开标前三日公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 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 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11日,每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十、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18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第(3)受理区。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联系人:张宇 电 话:0411-39788333 .
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
账 号:803201209005971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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