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300G14085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康安医院原址扩建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3]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康安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康安医院原址扩建项目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多联机空调采购及安装,投资估算2,042,308.81元
2.6招标范围:完成为上述项目配套的多联机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后期维护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4年09月05日-2014年10月05日,共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上一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多联机空调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制造企业近三年内需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工程针对多联机空调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企业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如为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多联机空调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
3.7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述要求:联合体内成员应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报名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备案章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11日至2014年08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和《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办理投标备案手续。
4.3凡通过上述备案者,请于2014年08月11日至2014年08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请持加盖投标备案章后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登记,购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5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请在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mdjjs.gov.cn/index.asp);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康安医院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3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 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 1894615330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