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ZHX2014-GS-X-002
采购类别:货物类
受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在为其拟采购的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内容:空调设备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7.33万元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1P挂机 | 电源:220V/50Hz 制冷量/制热量:2360W /2680w(3480w) 额定(功率/制热)功率:660Ww/1490w 能效等级:2级 噪音dB(A):23/34 循环风量:540 | 1 3 | 台 | 技术参数允许 负 偏离3% |
2 | 1.5匹挂机 | 电源:220V~50Hz 能效等级:二级 额定制冷量/制热量:3550w/3950w(4750w) 额定制冷/制热功率:990w/1130w(1930w) 噪音(室内/室外):25-36.5/51循环风量:650 | 1 1 | 台 | |
3 | 5P柜机 | 电源:380V~50Hz 能效等级:二级 额定制冷量/制热量:12000w/13500w(17000w) 额定制冷/制热功率:3659w/3960w(7460w) 噪音(室内/室外):41-50/60循环风量:2000 | 1 | 台 | |
4 | 辅材 | 辅材包括:铜管、支架、打洞、水管、运输吊装费等 | 1 | 项 |
(1)询价响应单位所响应的空调设备必须是同一品牌,且品牌和型号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品牌和型号,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以下网站列示的清单为准(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407/t20140728_3642636.shtml)。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以上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3、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产品按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质量保证:报价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出具的质量保证及售后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5、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配件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等,同时需提供设备的原厂彩页或经过生产厂家确认的技术参数表以证明参数符合性,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文件被拒绝。
6、相关质保:
(1)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整机免费质保期六年,压缩机免费质保期六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 十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 月 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3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2天内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4)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7、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注明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
8、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辅材、配件、脚手架、支架、开孔、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9、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10、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开标现场拒收现金)
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1000.00元);须在开标前一天须到达指定帐号(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123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或者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开标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拒力或询价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总金额的0.6%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12、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确定成交单位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工作日内;
13、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如下A、B、C单据后由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总金额的100%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3、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原厂彩页或经过生产厂家确认的技术参数表;
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售后服务等)
6、供应商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可不提交);
7、报价承诺(见附件);
8、其它优惠承诺;
(二)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
3、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七、响应方式
请贵单位于2014年8月20 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三份,一正二副,送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5:00分在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开标。
八、评审办法:
1、成交原则:采购人书面授权询价小组,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且采购内容中注明协议供货的产品单台报价不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对每个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有某一项条款内容不符合的,询价小组需要注明不符合原因。
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在半小时内出具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材料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并不得以此为由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提出质疑及投诉。
4、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九、询价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联系和监督
1、采购单位: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新星
联系电话:15995863748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联系人:叶韵/于文婷
联系电话:13962132014/15262515871
传真:0512-68360157
3、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上述二个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凡涉及本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