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GC-2014-48
2.2本项目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府东路岱岳区检察院院内
规模: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对办公大楼空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3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72.26706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设备采购及改造投标人需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项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需提供2012年至今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空调供货及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
(5)泰安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泰安市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并提供固定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人员证明(劳动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投标人需具备:
(1)本次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 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到(泰安市青年路4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岱岳区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府东路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李艳珍
电 话: 0538-3011718
传 真: 0538-30111729
电子邮件: lyz016@126.com
开户银行: 农行岱岳办事处
账 号: 51640104000094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青年路49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章啸剑
电 话:0538-6366692
传 真:0538-6366692
电子邮件:sdgjzb@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泰安岱东支行
账 号:37900611801801000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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