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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空调末端及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8-27
地区:山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由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3〕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龙奥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净化设备、风机盘管、空调处理机组、新风换气机、热回收机组及风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纬二路大院内,东临站前街,南侧为经二路,北靠昇平街,总建筑面积52896.01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最高为24层。本项目投资额约为320万元。具体包括所招货物的供货、调试、保修(不含安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第一标段64空气净化设备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2:第二标段557风机盘管、空调处理机组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3:第三标段33新风换气机、热回收机组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4:第四标段138风机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对上述产品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单位;
(3)具备相应检测报告、相应生产许可;
(4)四标段涉及消防需具有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若为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生产厂家需具备上述(1)-(4)资格。
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8月26日至 2014年9月1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窗口报名(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区,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3、相应检测报告、相应生产许可,第四标段需提供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上述3中所述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每日9:00时至16: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区)。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南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济南龙奥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龙鼎大道1号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东区401
邮    编: 250013邮    编: 250013
联 系 人: 杜宁联 系 人: 蔺秀丽
电    话: 66603211电    话: 86965259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13589088984@163.com电子邮件: sdhq_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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