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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协和医院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8-29
地区:江苏

1、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东海县协和医院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的通风及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3)合同估算价:550万元。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通风系统、多联机空调整个系统的运行管理、软、硬件设备、材料供应及工程安装施工承包;空调系统的调试、开通、验收和维保;空调系统配合其它系统的联动调试及验收。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县住建局西侧。

(8)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0日,总工期62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东海县协和医院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大金、日立、三菱电机、东芝、三菱重工等五家中任何一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书必须为中文),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所投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五个品牌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具有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具有符合招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的报名,如是代理供应商投标,必须在代理供应商营业范围内,同时也是制造商授权的维保机构;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该制造商所投标为废标。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0)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dhjs.net)。

10、投标申请人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8 时 00 分。前往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东海县水晶珠宝城二楼)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节假日至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

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潜在投标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当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东海县协和医院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1、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2014 年9月2日15:30之前送至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多功能室参加资格预审。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接收。

1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4、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5时30分,提交到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人(公章):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住建局十二楼

联系电话: 13605123716 联系人: 华平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邮 政 编 码: 222300 办公电话:0518-87251856

移动电话: 13851216731 联系人: 尚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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