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航天医院门诊外科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长先发改函[2012]2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航天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全部自筹,现对湖南航天医院门诊外科大楼空调设备采购与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航天医院门诊外科大楼空调设备采购与服务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项目概况:湖南航天医院门诊外科大楼工程建筑面积约33888.1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6774.82平方米,地下面积7113.28平方米,建筑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65.04米。空调设备采购投资约500万元。
2.4招标内容:
2.4.1包括2台(2280KW/台)燃气溴化锂吸收式空调机组(含机组正常运行需要的溴化锂溶液)及机房附属设备设施采购以及设备的运输(抵达用户现场,含二次转运与垂直运输)、保险、包装、一体化设备组装、深化设计配合、安装、调试配合、验收、技术服务、验收办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及可能发生的配套工作(含费用),政府机构及相关部门报检(含费用),备品备件、培训、维修保养、税费等全部工作量及费用及交付使用(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只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设备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规格及技术要求”。
2.4.2本次招标的设施设备、材料要求为全新产品。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6交货期及安装工期:暂按135日历天考虑,其中:整机交货期75日历天,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具体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7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个制冷制热周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燃气溴化锂吸收式空调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1.1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品牌进行投标,一家多投者相关投标活动均无效,对同一品牌招标人将优先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在长沙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及维保机构,具有提供长期及时和应急维修的服务保障能力。
3.2制造商申请投标的,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应低于500万元。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制造商必须具有溴化锂(燃气)直燃机组生产许可证;
3.2.2制造商应具有溴化锂(燃气)直燃机组的制造经验,并具有国内外的使用案例。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至少有1个投标品牌的直燃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
3.3代理商申请投标的,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应低于500万元;除提供3.2条制造商所有相关资格外,另需具备如下资格:
3.3.1代理商须为代理该品牌产品近三年的正式代理商,且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唯一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书》;
3.4投标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投标人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航天医院空调采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航天医院空调采购”),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6、评标办法: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9月10日起在湘江新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
7.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10月8日9:00整(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9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8.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湘江新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湘江新区网》www.csxd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