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48
2.2建设地点:位于东平街道焦村西。
2.3规模:东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通风和空调系统设计为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的形式,总建筑面积16670平方米;分主楼和裙楼两部分,主楼地上11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110平方米;裙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
2.4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18.95203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主要设备产品(如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等)设计、制造、安装及售后等一体化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荣院东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投标人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虹桥宾馆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公安局
地 址:东平街道佛山街011号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王宜民
电 话:0538-2835034
电子邮件:139548321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荣院东路1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 慧
电 话:0538-2100786
传 真:0538-2100786
电子邮件:sdtaianzhengfang@163.com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