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产品
  • 找公司
  • 采购信息
  • 招商代理
  • 找资料
  • 找图片
您当前位置:制冷大市场 > 招标信息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中银大厦中央空调招标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中银大厦中央空调招标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10-29
地区:广东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0724-1400E12N2810

  2.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银大厦中央空调系统冷气机组采购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最高投标限价:
  货物名称:空调冷气机组
  数量:4台
  (备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最高投标限价(包括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及保管、安装及质保期服务、备品备件、业主代表监造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 318万人民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所附全部数量货物及安装)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交货时间:合同签字生效后40 日历天(完成空调制造和安装),上述工期如有再提前的可能,可列出措施和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承接冷气电器安装工程、或空调设备及机电设备的销售、维修及保养”。
  3)投标人须具备地级市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以及过去2年内(即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日止)具有单一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项目结算单/书复印件为准)。
  4)具备地级市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空调机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的报名;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2014年的经销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3年内即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日止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7)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法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即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日止报名单位没有出现串标、围标、骗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0)报名截止时间前五年内即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日止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未了结的法律纠纷。
  11)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12)未处于被采购方取消合作的处罚期内。
  13)不得将项目标的部分或整体转交给第三方负责,母公司参与采购竞价,分公司负责提供货物或服务的除外。

  6.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 12:00,14:30至16:00(北京时间)凭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盖公章)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8150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采购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7.投标人必须交纳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账上。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11月18日早上10: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电话:86 20 87768198转202、273 传真:86 20 37658150

  9.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公告相关网址: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 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的内容为准)。本项目项下的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2.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86 20 87768198转202、273
  传真:86 20 37658150
  联系人:吴越、黄志煜
  业 主/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地 址: 中山市
  电话:076086998418
  联系人: 高先生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