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令、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景洪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景洪市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精密空调温湿度控制系统集成及IT资源管控系统集成组织公开询价采购。
本项目询价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资格、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1. 项目名称:景洪市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精密空调温湿度控制系统集成及IT资源管控系统集成
2. 项目编号:JHHX2014-46
3.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3.2 交货地点:景洪市地方税务局;
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5.2基本条件
5.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未超出其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5供应商须在西双版纳地区范围内有常驻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2.6本项目为软硬件结合的系统集成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完备的系统集成技术能力;除对项目的各分项目做出报价外,供应商还需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项目解决方案。
5.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到项目实施地点踏勘现场。
6. IT资源管控系统集成要求:
6.1供应商须提供机房监控报警系统原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书。
6.2本采购项目机房集中监控系统要求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厂家以下资格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1)★投标设备生产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设备生产商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商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4)投标设备原厂家具有企业产品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设备原厂家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证书;
(6)投标设备原厂家获得过专利试点企业证明;
(7)投标设备原厂家获得过发明专利证书;
(8)产品提供国家或第三方软件测试中心检测合格证书;
(9)关键产品要求通过CE电磁兼容性检测认证;
(10)投标设备相关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设备说明书或产品彩页作为证明文件;
7.机房精密空调系统机组要求:
7.1供应商必须提供精密空调系统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保修服务承诺(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确保货物的供应渠道正规,能够得到制造商的各项服务支持。
8. 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质保周期:监控报警系统、机房集中管控系统提供一年免费质保;空调机组所有部件提供三年免费质保。
(2)提供包括设备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设备维护手册、技术白皮书、技术授权书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
(3)对于有缺陷的硬件设备,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均有义务免费更换或维修。
(4)在设备开通后,如发生软件或设备固件扩展升级等情况,应负责现场升级和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5)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如对其系统软件有所改进,均应为招标方提供最新版本免费使用。
(6)须承诺给予采购人在以后的系统改造过程中选用第三方产品时必要的技术支持。
(7)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所供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后,应在服务承诺时限内赶到采购人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而因采购人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后,应在服务承诺时限内赶到采购人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更换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8)在云南本地须有常设维修机构和相当规模的备件库(提供备件清单),并应提供终身维保服务及配件。
(9)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交书面服务承诺书(需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9.1报名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
注: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9.2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的时间:2014年11月04日至2014年11月0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 0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30分。
9.3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的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9.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9.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价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
10.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201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10.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1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时考虑招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报价。
13.询价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叁仟圆整)
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汇(转)出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提交时间:2014年11月12日17时30分前
1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洪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691-2127007
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691-2122333、1878791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