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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为民服务办事大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11-04
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为民服务办事大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为民服务办事大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材料安装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4]135号
  2.3、建设地址:郑州市商城路电专院内
  2.4、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暖通空调设备生产商或经货物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备暖通空调设备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指由生产商全权委托一家经销商参与报名,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与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投标申请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自2011年以来承接过同类工程贰项,须提供同类工程合同书原件(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3.2、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持外省进豫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参加中央空调暖通工程投标报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暖通空调设备生产商或经货物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协议书内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明确分工等内容),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经销商提供,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材料)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2011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贰份(原件)、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原件,外省进豫企业或中央驻豫企业提供);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12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364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邮 码:450003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1-6397656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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