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
一、 采购清单:(具体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序号 | 项目 | 配置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I | 格力立式空调 | KFR-72LW(72522)FNBA-A3 | 7 | 台 | 参考品牌:格力 产品特点:节能、环保、低噪音。服务:整机免费保修六年以上包含空调开孔费及支架费,立式空调相应的空气开关 |
二、报价要求:
①报价中含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并就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除标配材料外其它辅助材料价格要报清楚)
②所有项目免费包修期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均按照厂家质保单执行,终身维修。所有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原装新品。
③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书面资料,必须附有所提供的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④报价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请于 2014年11月10日下午 15:30 前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将报价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密封递交至裕安政府采购中心(裕安行政中心四楼),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成交原则:经专家评审后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售后服务和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⑥报价单位如对本次询价作出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函中的全部要求。报价单位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定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⑦联系电话: 0564-3301862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6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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