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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维修改造二期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11-10
地区:福建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维修改造二期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41127

  2.委托单位: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3.采购单位联系人:傅老师  0595-22693878;场地勘察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8869

  4.委托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维修改造二期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一批(内容详见附表及《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若空调供应商没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应与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空调安装公司进行联合投标]。
  7.3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含图纸)。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15:30时 (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12.《采购文件》备索。

  13.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 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告。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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