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定陶县第一中学委托,对定陶县第一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请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定陶县第一中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编号:SDFZT20141111-096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定陶县第一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空调。柜机:72LW、变频,11台;50LW、变频,66台。
挂机:35GW、变频,31台。
(品牌相当于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日期: 6日历天。
5、供货地点:定陶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五、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投相关范围。潜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潜在供应商,请于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报名的同时领取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4、代理商报名的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2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凭借盖章签字的承诺书领取谈判文件。
6.3 为确保择优选择报价企业,现要求潜在供应商交纳 伍 万元信誉保证金后凭收据参与报名。待成交后成交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事宜详见谈判文件。如潜在供应商放弃报价,最迟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提供书面申请,否则不予退还信誉保证金。
注:信誉保证金使用本公司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即公对公):
开户行:中国银行定陶支行;户名: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31217420896。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6.4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谈判开始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7.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1月21日9 时 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sp.dingtao.gov.cn)、山东法正招标代理公司网站(www.sdfz9996.com)
九.联系方式
采 购人:定陶县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府北路北、建新路西 地 址: 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18553008539 电 话: 0530-6269996 13583095898
电子邮件: sdfzdt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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