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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脑、空调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11-20
地区:山东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

  一、 采购清单:

序号项目配置及规格数量单位备注
I包笔记本电脑商用笔记本电脑i3、4GB500G 、14.0英寸 独立显卡,高清摄像头、正版WIN7 操作系统 原装包鼠3
台式电脑商用台式电脑双核2GB 500G ;集显,DVD光驱;立式;正版WIN7 操作系统、防水抗菌键盘、USB光电鼠标;8
II包壁挂空调32型4
壁挂空调35型4
立式空调50型3

  二、报价要求:
  ①报价中含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并就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所有项目免费包修期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均按照厂家质保单执行,终身维修。所有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原装新品。
  ②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书面资料。
  ③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货物及相关要求,请于 2014年11月21日下午16:00 前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将报价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等)密封递交至裕安政府采购中心(裕安行政中心四楼),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④成交原则:经专家评审后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如对本次询价作出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函中的全部要求。报价单位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定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⑤联系电话: 0564-3301862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8日

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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