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许昌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其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组织询价采购。本次采购活动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4-7991
二、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
1.服务范围:许昌市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位于大楼4层,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现有的1台海洛斯55UA恒温恒湿精密专用空调,采购于2004年,已连续运转十年多,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故障率较高,需要整体更新购置(包括拆除旧空调)。
为确保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现需重新采购机房专用空调2台,新风系统一套,软化水系统一套,高压水枪一台,要求必须能够与原有的机房专用空调送风方式一致(原有送风方式:下送风),要求2台空调联机,并负责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搬运至指定位置。(详见第三章 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竣工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2009年10月前),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原件内容为准)。
3. 能够在本地有备件仓库可实现采购人售后服务的河南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在河南本地设有办事机构,(以河南省商务厅“外地驻豫经贸机构备案登记证”为准)。
4. 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类资质。
5. 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机房精密空调)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须装订进响应文件正本)。
6. 需提供近三年以来(2012年1月1日至今)河南省内同类设备每份合同单项金额20万及以上的工程案例经验的销售业绩清单及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5份及以上,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7. 公司拥有5名及以上专业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须提供《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件》)。
8. 出具授权代表及工程师团队近3个月来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文件,需有当地社保局加盖公章。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11月26日起,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驻豫经贸机构备案登记证、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A类资质、空调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同类工程案例经验和销售业绩清单及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5份、5名专业工程师团队人员持证证书证件、授权代表和专业工程师团队人员近3个月来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同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会议室。
六、询价有关信息:
1.询价时间:2014年1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会议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许昌市地方税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31983, 传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