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12-09
一、2013中国联通朝28局综合楼局房修缮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实施,资金已基本落实,现就该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本次招标范围: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四、基本概况
1、质量标准:合格
2、筹资方式:自筹
3、信息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供 货 期: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交货
五、投标人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其所投设备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计算。
3.投标人所投设备品牌2011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投入运营的以往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空调系统供货业绩。
4.投标人拟投标的空调设备必须通过CRAA认证。
5.投标人所投标的空调设备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投的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发生过投标、中标等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没有发生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形。投标人在开标日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过因自身设计、产品质量、维保服务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在本省/市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空调设备参加本次招标,不得同时代理两个及以上同类货物参加本次招标。
10.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注: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对本次采购感兴趣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至少具有1项已投入运营的以往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空调系统供货业绩。
③CRAA认证证书
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⑤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需提供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⑧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⑨开标时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9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先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朝阳大街三段5-12号903房间)投标报名,后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1、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华路一段90-1号 市体育馆东侧)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
6、详细货物需求见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604910344
招标人地址:朝阳大街三段5-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慧
电话:0421-2804868 13614215577
招标代理地址: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