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双峰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SFCG-2014-1396、委托代理编号:MXZB-2014-014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双峰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SFCG-2014-1396 委托代理编号: MXZB-2014-0141
3、采购项目预算:288万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特殊资质:
(1)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唯一授权书;
(3)提供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所投中央空调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和ISO18001证书的复印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 12 月 15日, (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在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持(1)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电脑打印,手写无效);(2)机电安装二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提供空调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及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和ISO18001证书的复印件。(7)在双峰县公安局备案领取暖通设计施工图纸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安局公章(备案及领取暖通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等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所有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在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 50 元人民币。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 12 月 29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在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开标地址)公开招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费用缴纳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湘财购【2013】1号文件)执行。
7.2保证金:
7.2.1 2014年 12 月 28 日16:00前(含)供应商以公司账户转账的形式缴纳保证金。
7.2.2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 4300 1715 6610 5250 3045
投标保证金咨询:黄 敏 电 话:0731-85607016
7.2.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3 标书款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7.3.1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4300 1715 6610 5250 2589
7.3.2以上费用缴纳方式: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转账形式缴纳的以到账时间为准。
8、采购单位:双峰县公安局
联系人:谢刚强
电 话:18073899128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工农路16号
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联 系 人: 蔡伟 电 话:0731-82587018
双峰办事处:宋思凯 电 话:151738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