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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实训基地(附属实验幼儿园)空调设备采购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12-25
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实训基地(附属实验幼儿园)空调设备采购,已由金华市发改委以 金发改基综(2013)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造价约43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215万元),并承诺不拖欠货款。

2.2 招标范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实训基地(附属实验幼儿园)空调设备采购空调设备;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州街1188号。

2.4 供货期限: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不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2.5空调设备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空调设备质量合格标准。

3.资格要求: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空调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中标后必须由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4.变频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要求:合资或独资以上品牌,投标品牌具有5年以上变频压缩机生产经验(国产压缩机提供本次投标产品所含同类压缩机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压缩机提供2010-2014年5年报关单复印件)。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提供CQC检测报告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复印件,拒绝委托生产)。

5.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或销售商应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销售代理商提供);

(4)交易席位证(报名时在交易中心办理);

(5)拟投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拟投标产品样本;

(7)国产压缩机提供本次投标产品所含同类压缩机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压缩机提供2010-2014年5年报关单复印件;

(8)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提供CQC检测报告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复印件,拒绝委托生产)。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7、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 12月30日16:00前。(早上9:00-11:00,下午2:00-4:00)

9、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局新大楼二楼)

联 系 人:经纬             联系电话:  83187208

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83187250


招 标 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婺州街1188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

联系电话:82230156                        联系电话:82135128

联 系 人:卢建萍                          联系 人:郑元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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