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管(2014)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采购及安装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含室内机、室外机及相互之间的管道连接、控制器的安装、保温、配管、配线、冷凝水排水管安装),以上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维保以及伴随服务等;
2.2交货地点: 开发区检察院内(开发区中央路)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15日内运抵工地现场, 管道及内机应在到货后7天内安装完成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其他:建议品牌:“大金”、“ 三菱电机”、“三菱重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5 安装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 变频多联空调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需提供下列资料:
4.1 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2投标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4.3 安装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 所投变频多联空调制造商应具备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5当地检察院出具的200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2015年1月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4.6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7若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变频多联空调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
4.8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资格预审材料需用不退色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资格预审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注: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2015年 1 月 9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领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方式: 购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6 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513-81529979
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 章晓晖 电话:18906296209 传真:0513-8579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