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与安装(第二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2、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435号
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所需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交货地点: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交货时间:1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五、供应商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六、采购要求:
1、供应商报价含货物、售后服务费、安装、税费等所有全部费用;有效报价范围≤276950.00元。
2、按厂家承诺实行包退包换;
3、货物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和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4、质保期:免费质保期6年。
5、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货物若在六个月内有严重问题,应包换;
6、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柒佰元整,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帐至如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20010190010001055,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交现金的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若为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只须把本中心会员证与报价表一起密封至采购招投标中心;
7、报价单位请于2015年1月4日上午10点前将填好并盖章的报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颁发的会员证复印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等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采购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采购部),超过时间或没有保证金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无效。
8、报价单位从参考品牌中任选一品牌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必须注明所投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否则报价无效。
9、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且全部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供应商抽签确定);
10、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774-5137827;联系人:覃宏钧
11、成交供应商须一次交纳成交服务费,其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规定收取。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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