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卫生局购置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5-01-09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卫生局委托,就开封新区卫生局购置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卫生局购置空调项目
项目编号:开财预指[2014]2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金额:40万元
3、采购内容:
(1)空调挂机:119台; (2)空调柜机:29台; 4、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取得制造商授权书;
4、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5015室19号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及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材料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携带制造商授权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检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备注: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有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开封新区卫生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503786101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618171 138378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