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庆建招201434号
1、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空调设备采购(第二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所需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
(2)质量要求: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预算造价:约697万元
4、本招标工程为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空调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吊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招标设备生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2)在浙江省内设有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被认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5年1月07日起,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海军,联系电话:0578-2151491。
(2)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1月07日起,网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qyztb.gov.cn)。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投标保证金12万元、交易席位费320元、资料费4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交易中心。资料费现场收取。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
8、本项目采用资格采用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9、本工程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3 日14时30分。
招标人: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0578-6386786 电 话:0578-2151491
联系人:蔡章平 联 系 人:朱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