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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5-01-15
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县财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

2.2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9号

2.3服务期限:2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招标范围:空调系列(不含中央空调)、电视系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所投货物内容。

3.5非新县区域的供应商在新县境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3.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作其他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4.2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须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如有)、非新县区域的供应商另须有在新县区域内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售后服务委托其他单位的须具有售后服务合同及售后服务单位营业执照、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地点: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4.4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15时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县人民政府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6376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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