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卫生院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卫生院扩建工程多联机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3)210号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胡家坟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56㎡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六层
项目总投资:约2994万元
工程造价:19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茅山卫生院扩建工程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控制器件、管(包括风管)、线、保温、风罩等系统安装、调试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交货及安装工期要求:乙方接甲方或监理单位通知后2个月内交货,并在接到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同时需配合装修同步施工并须无条件满足施工总承包的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多联机空调的制造厂家,或者多联机空调的代理商;
2)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为多联机空调的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如多联机空调的制造厂家出现两家有授权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则该两家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开标时须出具多联机空调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核查。注: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分支机构或制造商总代理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代理商由制造商总代理人授权,则需提供制造商对制造商总代理人的授权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登记信息”栏内鄞州区登记情况显示“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代理商 的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卫生院
地址:鄞州区姜山镇胡家坟村;
联系人:麻院长
电话:0574-56802745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经办人:朱先生、程先生
电话:0574-82826875、8282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