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15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ZFCG2015024G
二、项目概况: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空调器(壁挂式、落地式冷暖家用空调器及嵌入式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空调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公司。
(2)在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3月1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派员随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的直接授权在投标时提供),自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319室、320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八、开标时间: 201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十、其他事项: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聂先生、周先生、张先生 TEL:0574-87187951、87187955、87187958
FAX:0574-87282586、87187961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15066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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