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张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3-28695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四楼405室
联系方式:0533-3811252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淄博市张店区人社局服务大厅中央空调工程 ZDGK201514
四、项目说明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目为淄博市张店区人社局服务大厅中央空调工程采购,共一个标段。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淄博市张店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屋面上的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水管路、配电等工作内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和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淄博市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有效证件,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淄博市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有效证件,制冷设备空调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拟投标制冷设备空调主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四楼4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7日
8:30—11:30 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4月1日 上午9时整
八、开标日期:2015年4月1日 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四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53374256
传真电话:0533-3811252
电子邮箱:sdqlzb2012@163.com
2015年3月11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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