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地热供暖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地热供暖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1标段(货物):建筑总面积26601.33平方米;
2、招 标 范 围:地热供暖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其中所涉及设备的供货、送货、安装、调试、试用、验收、鉴定、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末端空调系统、室外地埋管换热系统及土壤源热泵机房系统(不含通风、防排烟)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宏力大道东段路北、牧野法院东侧
5、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90 天(其中供货期 30 天,安装期 60 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②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同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③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制造商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的公证件和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注: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报名,以报名时间为准),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④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⑤空调生产制造商其产品所采用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3月11日至2015年03月17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赵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1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0373-3696883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招 标 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373-376989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翔、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18736071035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