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市西初级中学的委托就上海市市西初级中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编号:2014-A051
二、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西初级中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
外机1台、内机6台。
四、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冷冻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
5、投标产品为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并经验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冷冻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最终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产品为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六、报名、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27日止(上午9:00~11:00和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二楼
2、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报名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在2015年3月27日下午15:00时前(北京时间),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谈判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4楼会议室
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康路658弄5号二楼
接待人:郭大为 胡世暘
联系电话: 62551258 62551263
传 真: 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0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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