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和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变冷媒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变冷媒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 | 680万元 |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预中标单位公示期间提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2015年4月1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
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6.8万元整。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5年4月14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业务咨询:
采 购 方联系人:金其军 ;联系电话:13296805888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575-87010513
传 真:0575-87010513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