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高唐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玉国
联系电话: 0635-3952006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辛小敏
联系方式:0635-6180696 邮箱:sdzblcb@126.com
三、项目名称:高唐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G2015-HG01C-027
四、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1个包,汇鑫法庭中央空调、赵寨子法庭中央空调及人和法庭中央空调各一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要求供应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生产厂商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
(1)在聊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中标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齐鲁银行、农商行将对符合授信规定的投标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2)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3)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高唐境内的招标项目,并予以通报。
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每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
地点: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高唐县政通路中段)。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报名时需要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大楼101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大楼101室。
九、监督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季建军/陈立昌/陈万英 0635-3906778/3952118/3959872
2015年3月25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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