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DR-Z20150308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辛处长 0311-852816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蓓 0311-67501116 1393309109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用途:用于医院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维保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 月 30 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 月 2 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5年 4月 2 日上午9:00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89号燕春饭店4楼多媒体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蓓
联系方式:0311-67501116 13933091090
传真电话:0311-6750110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501116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