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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系统改造及安装的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5-04-10
地区:江苏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空调系统改造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15-Y-G-00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货物名称:空调系统改造及安装

完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或根据采购单位安排。

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大楼,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3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须为空调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所投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

售    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831-41226013-46)

报名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顾奕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咨询电话:0512-65161792  钱会计

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满足“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30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

接收人:中新公证处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9、65161791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谢长臻、刘虹

2、采购单位

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陈赟

联系电话: 0512-6660210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诚和招投标网Http://www.szchzb.com上发布。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65。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