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空调机组专项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空调机组专项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0320
二、项目内容
变频螺杆式冷水机组2台;冷却塔2台;冷冻水泵3台;冷却水泵3台;板式换热器1台;全自动软水器1台;全程水处理器2台;补水箱1台;定压补水装置1台;分水器(∮500*2000)1个;集水器(∮500*2000)1个;冷冻水管(DN250)25m;冷冻水管(DN150)32m;补水管(DN40)15m;压力平衡阀(DN250)1个;蝶阀(DN250)4个;蝶阀(DN150)22个;蝶阀(DN40)2个;止回阀(DN150)5个;过滤器(DN150)5个;橡胶软接头(DN150)10个;弯头(DN250)8个;弯头(DN150)22个;三通(DN150)3个;三通(DN150*DN250)1个;四通(DN150*DN250)1个;压力表13台;温度计13支;管架制作安装2150kg;电动机检查接线5台;冷水机组电源线30m;冷却水管(DN250)90m;冷却水管(DN200)8m;冷却水管(DN150)36m;冷却水管(DN125)15m;溢流管(DN80)6m;溢流管(DN65)2m;补水管(DN40)45m;补水管(DN32)6m;蝶阀(DN250)4个;蝶阀(DN200)2个;蝶阀(DN150)10个;蝶阀(DN125)4个;蝶阀(DN40)1个;蝶阀 (DN32)4个;止回阀(DN150)5个;过滤器(DN150)5个;泄水球阀(DN65)2个;橡胶软接头(DN150)10个;弯头(DN250)4个;弯头(DN200)8个;弯头(DN150)16个;三通(DN150)3个;三通(DN150*DN250)1个;四通(DN150*DN250)1个;压力表10台;温度计10支;管架制作安装1750kg;电动机检查接线5台;冷却水塔电源线90m;冷水机组拆装1项;其他设备、管道拆除清理1项;智能控制柜1台;智能控制线 350m;电缆保护管 350m;电缆桥架350m;智能控制柜附件、原件制作安装1个;网络终端设备1台;机房一体化控制系统1项(品目编号:A020523)。预算158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四)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3日10:00,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38号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集合,联系人:丁云,联系电话:13920026933。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应答时间
2015年4月9日9:00至2015年4月16日13: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谈判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谈判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5年4月16日13:45至14:15(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4月16日14:15至14:30,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当网上应答的报价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13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3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丁云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002693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十一、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9〕25号)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
(二)评审(或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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