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开发区设计创意中心主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管委会文件 通开发管( 2014 ) 14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主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南通开发区设计创意中心主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以上系统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修、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2.2 交货地点: 星湖 101 广场 8# 楼 ;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 15 日内运抵工地现场,分批进场实施,具体安排待招标人通知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约 48 套 ;
2.5 其他: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5 所投变频多联空调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建议品牌:“格力”、 “美的”、“海尔”。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同时具有厂家授权的安装资质。
4. 资格预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 ;
4.2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4.3 所投变频多联空调制造商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4.4 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2015 年 5 月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加盖公章)。
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第( 4.1 ) ~ ( 4.4 )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原件无须装订,审核结束后退还。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 2015 年 5 月 24 日 ( 暂定 ) 在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
6.2 获取方式: 购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 09 : 00 — 11 : 00 分 ,地点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nantong.gov.cn/ )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开发区鑫湖国贸 2 号楼 1042 室
邮 编: 226006
联 系 人: 孙小红
电 话: 13813726255
传 真: 0513 — 81163035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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