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44.3019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指VRF空调,下同)的制造厂家,或者是该品牌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
(2)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覆盖整个投标产品范围。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或授权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指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公司、同属一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各种关联关系的情形的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五、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6月1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1、65131832),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 4600 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00。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1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扫描件(编入正本),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联系电话:0574-65131831、65131832 传真:0574-65131831、65131832
联系人:徐倩倩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1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