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华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西华县第二中学新校区空调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西采中【2015】05-11号
2.招标货物名称:设备需求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需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需求数量 | 性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
1标段 | 挂式空调 | 1.5 | 36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立式空调 | 3 | 68台 | ||
立式空调 | 5 | 22台 | ||
2标段 | 挂式空调 | 1.5 | 22台 | |
立式空调 | 3 | 28台 |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正式授权的经销商
3.3 投标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等资料。
3.6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3.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5月18日至 2015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 18: 00。
4.2 发售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西华县财政局101室)。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制造厂(商)授权书。(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留存的投标人资料不作评标使用。
4.5 购买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6月8日 16: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财政局八楼),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6月8日16:00 时在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4—2543831
采购方联系电话:15290048179
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8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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