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连云港联通朝阳东路综合楼大金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连云港联通朝阳东路综合楼大金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2.2招标内容:策划并组织实施2015年连云港联通朝阳东路综合楼大金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备独立稳定的经营场所 ;
3.2申请人必须具备空调维修资质和大金或三洋、海尔、美的、格力等空调的特约维修协议;
3.3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服务能力的有效证明(同类项目的中标书或合同),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业绩证明;
3.5申请人必须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持有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3.6申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在国家营改增范围内不受该条款限制);
3.7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项目经理证、合同业绩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核。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4.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 年5月 23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电汇时请在电子汇款备注栏中注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汇款用途(吕+连云港联通空调+标书费)”
5.4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3银行汇款凭证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9号联通大厦九楼第三会议室。
6.3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 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5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联通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联通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联通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吕先生、宋女士
电 话: 18505167535(吕)、13952051889(宋)
电 子 邮 件: jsytlak@126.com
开 户 名: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 4301030709000026610
招 标 人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9号联通大厦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518-83059020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