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卫生局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在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22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招标需求 |
分体柜式空调机 | 50型变频、冷暖两用 | 10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72型变频、冷暖两用 | 76台 | ||
分体壁挂式空调机 | 32型变频、冷暖两用 | 30台 | |
35型变频、冷暖两用 | 460台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5 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3C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6 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 所投产品具有变频自适应转矩控制技术,单芯片集成模块技术;软体全程功率因数校正技术,新型变频压缩机技术,并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提供该技术的相关专利证书及原厂体现该技术的宣传彩页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8 所投挂机空调制冷最低运行频率1HZ,功率45W。(提供原厂宣传彩页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9 所投柜机采用智能化霜技术,使产品省电更环保;提供该项目技术的专利证书及原厂体现该技术的宣传彩页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10 已做过单项300台以上样板工程,并提供两单以上(含两单)合同及使用单位对该工程的优质服务的认可证明。
3.11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以上3.4-3.11项开标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3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4.4.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4万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0时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刘国富 联系电话:13939687323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玉春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卫生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7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