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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空调系统等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05-28
地区:吉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空调系统等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乙三街以西,丙二十路以北
  2.2 招标范围:通风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30日,共计4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1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南湖大路6888号
  联系人:杨迎亮
  电话:0431-855101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申晓晶
  电话:0431-87644668、87990285
  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431-89865657)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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