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障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68号
联 系 人:管延志
联系电话:0633-22165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张嘉慧 陈伟娟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5-1207
采购预算: 3.6718万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障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为本项目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06月10日至201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窗口。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报价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06月19日下午15:00-15: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四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19日下午15:30。
八、开标日期、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06月19日下午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四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