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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业务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06-24
地区:浙江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委托,经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招标计划和招标方式,就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业务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Y2015-SB1004-ZFCG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工程: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业务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

  五、采购内容:
  项目造价约530万元,详见设备配置一览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从中标到空调可交付买方安全、正常使用的全部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的采购配送、仓储、装卸、安装、二次搬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杂费、保险费、总包配合费等一切费用,及空调系统调试、检测检验、成品保护、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等。
  工期要求: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投入使用期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由生产厂家授权销售本次采购设备的代理商、经销商,作为其代理参加投标。
  3、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网络,具体安装人员具有空调设施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
  4、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推荐品牌为大金、格力、TCL;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金华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提供相关证照、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或其他有效证件材料),并配有较强专业技术队伍,并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2-5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产品3C认证证书;
  4、制造厂家销售授权书;
  5、非本地应标人在金华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照、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或其他有效证件材料)。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0579-82411457      传真:0579-82411875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时00分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3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12日下午16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电汇或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金华市工商银行铁岭头支行
  账    号:120 8013 0192 0002 7913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采购方: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联系人:管晓明    联系电话:13566775878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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