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通风工程及多联机空调采购、安装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CT-1515097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景思捷 185311218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卫、张侠飞 0311-8308690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级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通风工程及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人员培训、维保及通风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固安县牛坨镇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多联机空调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多联机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代理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每一个品牌的多联机空调只能有一家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不含公休日),每天上午9:00 - 11 :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所需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购领招标文件。证照资料包括:
制造商提交: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多联机空调类)。
代理商提交: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制造商一份项目授权书);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多联机空调类)复印件(加盖生产商鲜章)。
2)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梁卫 张侠飞
联系方式:0311-83086905
传真电话:0311-830868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8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