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岷县人民法院办公所需空调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0932-150060
二、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1、采购预算:30万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内容:空调46组。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所代理经销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书;
4、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5、企业代码证及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投标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5000元,中标结果公布5日后无息返还。对于报名后不参加招投标活动导致废标的,或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之前,在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2日上午10:00在岷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杜俊峰 0932-7721764
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岷县人民法院
2015年7月1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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