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二中学的委托,对高中部饭堂中央空调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GZG11524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中部饭堂中央空调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4,8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高中部饭堂中央空调及配套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均可投标;
7.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合同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投标人须具有机电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7.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7.5.投标人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同一人或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电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未经报名的供应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09-1541GZG11524招标文件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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