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博物馆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采购已由扶余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3500平方米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计划投资额为7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博物馆。
2.3 计划开竣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9 日至2015年 7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报名时均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7)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出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物贸宾馆1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才晓东
电 话:1594889777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