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有关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计划采购一批空调,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第一条 采购货物需求
包号 | 序号 | 品 名 | 单位 | 数量 | 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 | 配置及质量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1 | 空调(柜式) | 台 | 6 | KFR-50LW/(50569)Ba-3 | 空调类型:立式空调;产品功率:2P;冷暖类型:冷暖型;是否变频:定频;制冷量:5250W;制冷功率:1650W;制热量:5780(1800)W;制热功率:1660W;电辅加热功率:1800W;循环风量:1000m3/h;室内机噪音:33-39dB;室外机噪音:≤53dB;能效等级:3.18;杀菌类型:抗菌防霉过滤网;电源性能:220V/50Hz;室内机尺寸:482×1706×310mm;室外机尺寸:955×700×396mm;室内机质量:38kg;室外机质量:53kg;其他性能:强劲独立除湿,"智能+可控"电辅助加热,可控"超强"档,急速制冷/热,全方位立体送风,舒适 | 2.8 | 报价大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其报价文件无效 |
2 | 2 | 空调(柜机) | 台 | 8 | 格力KFR-72LW | 类别:立柜式;商用空调:否;制冷类型:冷暖;匹数:3匹;定频/变频:直流变频;能效等级:3级;电辅加热:支持;适用面积(平方米):30-50;制冷量(W):7200;制冷功率(W):2470;制热量(W):8900;制热功率(W):3050;电辅加热功率(W):2100;内机噪音(dB(A):35-41;外机噪音(dB(A):≤56;变频机能效比:SEER 3.52 / APF 3.13;行货标配 | 6 | |
3 | 空调(壁挂) | 台 | 1 | 格力 KFR-35GW | 空调类型: 壁挂式,冷暖类型: 冷暖电辅,空调功率: 大1.5匹,适用面积: 约15-22㎡,工作方式: 变频,能效等级: 三级,制冷功率1070W,制冷量3500W,制热功率1430W,制热量4300W,电辅加热功率880W,行货标配。室内机噪音≤37dB,室外机噪音≤51dB,行货标配 | |||
3 | 4 | 空调(柜式) | 台 | 1 | 格力KFR-72LW | 类别:立柜式;商用空调:否;制冷类型:冷暖;匹数:3匹;定频/变频:直流变频;能效等级:3级;电辅加热:支持;适用面积(平方米):30-50;制冷量(W):7200;制冷功率(W):2470;制热量(W):8900;制热功率(W):3050;电辅加热功率(W):2100;内机噪音(dB(A):35-41;外机噪音(dB(A):≤56;变频机能效比:SEER 3.52 / APF 3.13;行货标配 | 0.7 |
第二条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从事空调设备生产或经营的。
第三条 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中格式2)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中格式3)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见附件中格式4)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中格式5, 法定代表人报价时不需要)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中格式6)
6、技术指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中格式7)
7 、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中格式8)
8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 、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二)报价文件要求
1 、对于附件(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附件中“备注”栏的顺序进行装订,不得活页装订;装订应从左侧不得少于2个订书钉,不按要求或活页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绝。
2 、以上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供应商对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四条合同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合同文本参见附件中格式 9 )。
第五条供货与验收
供应商根据合同将供应的货物按时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不得拆封,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采购人在《五河县政府采购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 付款条件
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持发票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人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五河县政府采购验收表》和《五河县政府采购货物采购合同》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付清全部货款。
第七条询价小组的组成及评标方法
1 、采购人依法组织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建议授标人1个。
3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第八条 注意事项
1 、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天内报价文件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文件不得撤销或更改。
2 、供应商所投货物为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中标结果将在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 )招标采购栏、五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ztb.cn/)中标(成交)公告栏予以公布。
4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2天前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人处;
5 、 联系方法:联系人:季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0552-5060262(fax)5060035
联系地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3300。
2015 年7月20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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