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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调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08-10
地区:江苏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CL2015-X-007-B
  2、本项目采购预算:¥7695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1五匹空调电压:380V制冷量(W)12000制热量(W)14000外机噪音(高/低):58内机噪音(超高/高/中/低/静音):41-51额定制冷功率(W):36009制冷量、制热量、额定制冷功率可正负偏差3%,噪音允许正偏差,负偏差≤3db范围以内
  (1)采购清单(含以下设备安装及调试)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响应说明:
  1、响应单位所响应的空调必须是同一品牌,且品牌和型号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品牌和型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查询。
  2、询价响应单位须提供含有技术参数的响应产品彩页原件或含技术参数的样品图册原件或经过响应产品生产厂家盖鲜章确认的技术参数资料原件,影印件或复印扫描件无效。如以上产品的技术指标原件与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不一样,以技术指标原件为准。不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铜管、辅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
  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六年(包括压缩机),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
  4、售后服务要求:
  4.1、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如在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产品更换到位。否则采购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6、非协议供货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辅材、配件、脚手架、支架、开孔、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11: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3:30时在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9)《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本正本,叁本副本,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响应单位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响应单位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本次采购由采购方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十二、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十三、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电 话: (0512)68301744 传 真: (0512)68302172
  邮政编码: 215004 联 系 人: 吴敏、王艳
  电子邮箱:szcl_2013@163.com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910487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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