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空调设备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报价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和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材料未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 -运输 -保险 -安装 -调试 -售后服务 -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
小写¥
三、采购预算及数量: 人民币 35.5万元。 5P:34台、 3P: 2台、 2P: 16台(挂机)。
四、评标方式:满足招标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
空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空调种类、技术参数及品牌:
见附件
七、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注明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 2015年 8月 13日上午 9:30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扬州市兴城西路 185号 )。
2、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 0514-87862089
3、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束主任 18912128258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5 年8月10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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